書名 民國三十四年之蔣介石先生(上、下)
書系
作者 國立政治大學人文中心 編
出版日期 2015年11月 裝訂 平裝
版次 初版一刷 頁數 上冊792頁、下冊768頁
語言 中文 定價 上冊800元、下冊800 元
尺寸 15*21cm ISBN 978-986-04-6465-8 (上)、978-986-04-6466-5 (下)
內容簡介

本叢書係根據國史館出版之《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第一至八十二冊,重新繕打、標號、校正與排版,並經專家學者審定,以便閱讀、查考。《事略稿本》除摘錄蔣中正個人日記、反省錄與講演詞外,更大量節錄函電、公文、重要外交會談及條約內容等,資料內容豐富翔實,誠為瞭解中國現代史之一手檔案史料。本冊為民國三十四年之《事略稿本》,這一年正是同盟國戰勝軸心國關鍵性的一年,收錄之史料有助於吾人理解抗戰勝利前後蔣中正的反攻軍事部署、國共問題、中美英蘇等國的外交折衝和國內外情勢的演變。

作者簡介
《蔣中正總統檔案──事略稿本》起於民國十六年,迄於民國三十八年,逐日登錄蔣先生日記、函電、公牘、文稿、講演等資料。此外,稿本亦提供正史所不能記者,諸如蔣先生之行止,對人之評論,對事之分析,乃至為與不為之抉擇,誠為研究中國現代史事之重要工具。
目次
上冊 / 目錄
編纂說明
凡例
一月
一、率黨政軍大員遙祭國父陵墓,舉行開國紀念典禮,發表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一日)
二、戰時運輸管理局成立,俞飛鵬任局長。(一日)
三、美空軍猛襲臺灣及沖繩島。(三日)
四、蒞陸軍大學主持該校第十九期畢業典禮,訓講:「陸大員生所負整軍建軍之責任」。(四日)
五、歡宴盟國軍官並致詞。(五日)
六、決令赫爾利與宋子文等飛延安協商,以為最後之試談。(六日)
七、美駐華大使赫爾利呈遞國書。(二日)
八、手諭陳部長立夫南京、上海二地之黨務工作應特別選才能幹練者前往辦理。(八日)
九、法大使貝志高、比大使德爾福呈遞國書。(九日)
十、手諭陳部長誠、鹿部長鍾麟,現行兵役法對於免役及緩役人員之規定應再加修正。(十日)
十一、諭張治中策動北方淪陷區偽軍反正工作應有具體計畫,積極進行。(十日)
一二、國民政府號召「獻金獻糧運動」,改善士兵生活。(十一日)
一三、中國戰區參謀長魏德邁呈備忘錄,為美國供應中國戰區之租借物資請賦予全權,置於美方監督與保管。(十三日)
一四、為從軍知識青年第一期入伍頒發訓詞。(十五日)
一五、蒞軍委會幹部訓練團,以「青年遠征軍編練特質與教育要項」為題訓話。(十六日)
一六、赴陸軍大學甲級將官班畢業典禮,並訓講:「當前整軍抗戰的要務和軍事教育的重點」。(十七日)
一七、電賀羅斯福四度連任美國總統。(二十日)
一八、手令羅總監卓英駐印軍各師師長皆令來團受訓。(二十一日)
一九、印緬戰區列多公路已與滇緬路相接通,往中國之國際公路已打通。(二十二日)
二十、手諭陳部長誠、翁局長文灝研擬全國軍需及民用物資本年內增產計畫。(二十三日)
二一、行政院善後救濟督辦總署成立。(二十三日)
二二、與宋子文、赫爾利洽商周恩來來渝後對共之辦法。(二十四日)
二三、手諭蔣教育長經國東北幹訓班應挑選優秀青年並有志邊疆事業者為準。(二十五日)
二四、電東南亞盟軍總司令蒙巴頓將軍為中印公路完成特電致謝。(二十六日)
二五、應美國互通廣播公司之請向美播講:「中印公路開闢之意義」,並宣布命名該路為史迪威公路。(二十八日)
二六、與子文、雪艇談話,指示對俄對共要旨。(二十九日)
二七、新疆伊寧在蘇俄策動之叛亂下失陷。(三十一日)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附錄一:電碼韻目對照表
附錄二:人名字號索引

下冊 / 目錄
編纂說明
凡例
八月
一、美英蘇駐華三國大使集議根據柏林三國會議商定邀約中國外長組織五國外長會議。(一日)
二、魏德邁宣布美國第十航空隊自緬甸調華作戰。(一日)
三、手諭陳布雷、王寵惠、吳鐵城、陳立夫、王世杰、張厲生、谷正綱、張治中等人黨政要務。(二日)
四、吳忠信電告新疆局勢益艱,周至柔簽註必須另派大員統一軍政。(二日)
五、毛邦初電告航空工業計畫國外進行情形。(二日)
六、面交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備忘錄,請美政府慎選領導美軍中國境內作戰之將官人選。(二日)
七、赫爾利轉呈美國總統杜魯門來電,要求將法屬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南地區劃歸東南亞戰區。(二日)
八、與宋子文、王世杰談對俄基本方針;魏德邁來談越南南部戰區問題。(三日)
九、主席與蘇聯駐華大使彼得羅夫談話紀要。(四日)
十、陸軍總司令何應欽電陳整編法越軍情形。(四日)
十一、電宋子文關於東北各種工業及其機器皆應歸我國所有,以為日本償還戰債之一部份。(七日)
十二、宋子文、王世杰等抵莫斯科,與史達林舉行第七次會談。(七日)
十三、宋子文、王世杰電告與史達林晤談結果。(八日)
十四、蘇聯對日本宣戰,分三路進入東北,約各院長商其參戰後之政策。(九日)
十五、軍事會報指示日本投降時各種措施與預備事項;電何應欽指示對各戰區日軍投降應注意事項。(十日)
十六、日本投降。(十一日)
十七、通令全國各部隊聽候命令,根據盟邦協議,執行受降之一切規定。(十一日)
十八、通令淪陷地下軍及各地偽軍,各就現駐地點,負責維持地方治安,不得擅自移動。(十一日)
十九、朱德以「延安總部」名義連發七道命令,指示各地共軍非法接受敵偽投降及擴大占領地區。(十一日)
二十、宋子文、王世杰暨蔣經國電告與史達林、莫洛托夫商談結果;電復宋子文向史達林提出有關外蒙疆界及旅順設施共同使用機構。(十二日)
二一、電魏道明關於租借法案請杜魯門予我國以特別之協助。(十二日)
二二、手擬派往各地警備與衛戍司令之人事令稿三十餘通。(十二日)
二三、王世杰電告與史達林對外蒙問題反覆談判迄無結果;電復宋子文、王世杰指示對外蒙及其他未決事項准予授權權宜處置。(十三日)
二四、蔣經國電告中蘇談判萬不可停止或破裂,又與史達林最後談話,雙方均有讓步。(十三日)
二五、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字。(十四日)
二六、錢大鈞、戴笠呈報岡村寧次表示日軍決將武器繳歸中央。(十四日)
二七、日本向中美英蘇四國正式投降,發表為抗戰勝利對全國軍民及世界人士廣播演說。(十五日)
二八、電南京日軍駐華最高指揮官岡村寧次,指示六項投降原則。(十五日)
二九、決定對香港政策,不與英國競爭;對泰越問題,擬派滇軍進駐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接受日軍投降。(十六日)
三十、與俞鴻鈞討論淪陷區偽幣處置方法。(十六日)
三一、英國通告將派兵重占香港,與取消越南本戰區之權責,並聲明控制西貢日軍之總司令部。(十六日)
三二、朱德來電要求召開各黨派會議,成立聯合政府。(十六日)
三三、岡村寧次來電。(十七日)
三四、核定各戰區接收招降之主管及分配各地區負責各部隊等令稿。(十八日)
三五、宋子文電陳會晤美國國務卿貝爾納斯和總統杜魯門談話詳情。(十八日)
三六、中法兩國簽訂交收廣州灣租借地專約。(十八日)
三七、電宋子文與赫爾利、魏德邁商戰後中美合作辦法及租借法案物資武器繼續撥給計畫。(十九日)
三八、駐華盛頓軍事代表團團長商震電陳在美接洽情形。(十九日)
三九、中英、中法對於香港和越南接收受降問題的爭議。(十九日)
四十、宋子文電陳財政部擬定收復區金融復員工作具體辦法。(十九日)
四一、蘇軍占領哈爾濱、長春、瀋陽等城市,日本關東軍開始繳械。(二十日)
四二、約黨務幹部談外蒙問題之解決與宣傳綱領之要旨。(二十一日)
四三、日本軍投降代表今井武夫到芷江;指示何應欽簽字地點改在南京。(二十二日)
四四、召集黨政軍高級人員說明中俄條約內容。(二十二日)
四五、電芷江何應欽,指示空運部隊往南京及岡村未履行投降條款前之處置。(二十三日)
四六、電宋子文整軍計畫飭由陳誠向魏德邁提出。(二十三日)
四七、王世杰簽呈奉諭擬具致杜魯門和麥克阿瑟電文,同意授權英國接受香港日軍投降。(二十三日)
四八、主持中央常務委員會與國防最高委員會臨時聯席會議,討論中俄同盟條約,並宣布民族主義實現方針。(二十四日)
四九、在國府簽署批准聯合國憲章。(二十四日)
五十、魏德邁來談美國軍事代表團組織任務及期限等大綱;電宋子文令向美國政府提商派遣駐華軍事代表團。(二十四日)
五一、電令宋子文向美國海軍部提商戰後海軍助華法案。(二十五日)
五二、毛澤東電魏德邁請其派機並要求赫爾利飛延安接其來渝以保證其安全。(二十六日)
五三、電杜魯門闡明對於授權英國將官接受香港日軍投降之立場。(二十七日)
五四、宋子文電陳在美國接洽海軍考察團來華和增加六十師軍火事情形。(二十七日)
五五、毛澤東、周恩來等一行九人由赫爾利陪同,飛抵重慶;張群和王世杰訪毛澤東作初步商談。(二十八日)
五六、宋美齡首次訪晤杜魯門;杜魯門向國會提出租借報告。(二十九日)
五七、外交部抄呈美國駐蘇大使哈里曼與史達林談話內容請赫爾利察閱。(三十日)
五八、政府各首長與毛澤東、周恩來會商軍政問題。(三十日)
五九、政府明令東三省劃為九省,派熊式輝為東北行營主任,駐長春。(三十一日)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記三十四年大事年表
附錄一:電碼韻目對照表
附錄二:人名字號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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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出版社書法題字:唐翼明 教授 © 2008 Chengchi Universit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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